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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届省直“十大道德模范”——苏宇
发布日期:2023-08-01 20:03:33 访问量: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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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苏宇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81年4月出生,现任河南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三支队支队长。

  自2006年以来,苏宇同志始终战斗在扫黑第一线,对党忠诚、主动作为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把战场作为深化打击成效的“练兵场”,创新引领推动长效常治,与黑恶势力殊死搏杀,多次直面威胁报复,多次身处复杂环境,无论面对怎么样的“关系网“和”保护伞”,他始终向阳而行、从不退缩。

  一、忠诚担当,服务人民。苏宇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积极回应群众关切,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先后组织核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等各类群众举报线索2700余条,从中打掉黑恶团伙60余个。在侦办洛阳“4.27”涉黑案中,他临危受命,连续17天奋战于看守所内,政策感化亲情拉拢,终使团伙成员低头认罪服法。当专案组把群众被霸占的扶贫款送回时,受害群众留着泪说:“以前不敢想的事,这次做到了”。该案被中纪委确定为打击农村涉黑犯罪的标杆性案件。

  二、大案攻坚,坚守正义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苏宇同志赤胆忠诚、善打敢赢,先后组织或参与侦办涉黑犯罪组织130余个,涉恶犯罪团伙820余个,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00余起,打击犯罪嫌疑人3970余名,追缴涉案资产50余亿元。在侦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三门峡“9.03”等案期间,他忘我工作、顽强攻坚,同时承担两起涉黑案件主犯审讯工作。因主犯实力雄厚背景特殊、社会关系网错综复杂,参战民警存在为难情绪,为消除思想顾虑,他亲身主审强力推进,通过重罪打压,亲情感化等举措成功使对抗长达40余天的犯罪嫌疑人放弃抵抗,低头伏法,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三、示范引领,长效常治。苏宇同志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,参与起草全国规范性文件40余份,30余次在全国各类扫黑除恶培训班上进行授课指导,创新了“1+6+N”工作法,“三线合一”侦查法,总结了《余漏罪深挖法》《农村黑恶犯罪对策研究》等技战法,创建了“以案代训、多警协作、专家驻案、刑纪联动、监督指导”的工作模式,实现对有组织犯罪精准研判下的全链条打击。受公安部指派苏宇同志先后参与侦办河北唐山“6.10”、海南三亚“7.19”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黑恶案件,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整治,推动实现长效常治。为深挖打击黑恶犯罪、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作出积极贡献。新冠疫情三年来,苏宇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,由“警察蓝”变身“志愿红”,展示了良好的刑侦民警形象。2022年4月,上海疫情爆发期间,苏宇同志自掏腰包多方筹措购买4800只N95口罩捐赠疫区,助力上海打赢战“疫”。

  在他和战友们的顽强拼搏下,河南扫黑除恶成绩连续2年位居全国第一。扫黑除恶没有终点,新的起点、新的高度,以苏宇为代表的河南扫黑民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敢于斗争,善于斗争,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,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战线上作出更大的贡献!

  苏宇同志先后荣立二等功3次、三等功4次,2020年2月被河南省委授予“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”荣誉称号,2020年12月被公安部授予“全国公安百佳刑警”荣誉称号,2021年4月被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授予“河南省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”荣誉称号,2021年4月被公安部授予“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