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4-09-06 17:01:13 来源:财务审计部 访问量: 0 |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工作,充实院机关财务审计工作人员,推进财务人员梯队建设,经院领导同意,面向全院公开选调财务审计工作人员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原则及方法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的原则,严格贯彻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。
二、选调岗位和人数
专业技术岗位,2人。
三、选调范围与对象
全院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。
四、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严于律己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。
2.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强,能吃苦。
3.具有三年以上财务、审计相关工作经历。
4.具有财务、审计、金融、统计、经济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具有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。
5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)。
6.身体、心理健康。
五、选调程序
1.个人报名和所在机构推荐
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《院机关财务审计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),到院组织人事部810办公室报名,所填信息务必真实。报考人员所在机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进行核实,并填写现实表现情况。
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,一寸免冠照片1张。
报名时间:2024年9月11日-9月12日
(8:30-11:30 14:30-17:00)
2.资格审查
由院组织人事部和财务审计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,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、报考条件和现实表现进行核实。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。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院网站发布。
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,对不符合报名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,一经发现,取消选调资格。
3.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成绩在院网站公布。
4.综合考察
按考试成绩高低,以选调计划人数1:1的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。
5.研究确定
根据考试和综合考察结果拟定选调人员名单,报经院党委研究确定,并在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6.试用、办理调动手续
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,由组织人事部办理内部调动手续。
六、 纪律与监督
院机关纪委负责整个选调工作的监督检查,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。对弄虚作假,在选调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选调资格;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理。
咨询电话:
组织人事部:0371—68101835
财务审计部:0371—65152002
监督电话:
机关纪委:0371—68109530